問:要怎麼申請休學證明或修業證明?
答:
休學證明書:完成休學手續者可申請休學證明書(僅限休學期間當下辦理)。
修業證明書:完成退學手續者可申請休學證明書。
辦理方式請見下方如何申請休、退學。
※非主動退學者(修業年限屆滿、休學逾期未復學應令退學等)第一次辦理修業證明仍須完成離校流程。請本人(非本人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委託書憑身分證明文件,於上班日到校辦理,由於辦理時間約需1~2小時,建議最遲請於上班日下午2時前到校辦理。
※83年以前校友由於僅有紙本資料,請本人憑身分證至現場辦理或將申請表、工本費50元(或等值郵票)及回郵信封以郵局掛號掛號寄到本組以通訊辦理,製作時間約2工作日。
問題:如何申請休、退學?
答:申請休、退學,請登入學生專區->休退學申請,完成線上填寫後印出到校辦理。由於辦理時間約需1~2小時,過程中需要和導師面談(實際情形依各學系規定辦理),建議於下午2點前到校辦理。
申請表須經家長或監護人簽章同意(碩博生無須家長同意簽章),學生應持填寫完成之申請表及學生證或身分證明文件到校辦理。
相關資訊請詳閱休退學退費基準表。(學校網站首頁最下方快速連結→學雜費資訊→收費標準→本校退費基準表)
問題:辦理休、退學是否需要繳費?
答:每學期註冊繳費截止日(非開學日)前辦理完成可免繳全額學雜費;於繳費截止日後辦理者,視辦理時間點須繳1/3、2/3或全額學雜費。
問題:我想要轉學,應該要辦休學還是退學?什麼時候可以辦理?
如對方學校和本校同樣承認雙重學籍,學生可選擇辦理休學;如對方學校不承認雙重學籍,學生應辦理退學,建議詳閱報考學校招生簡章(可以用休學證明報到入學的表示承認雙重學籍)。由於辦理時間點會影響報到資格認定,當學期仍有課程在修習中者,請務必於次學期新學期起始日至繳費截止日前辦理完畢,可免繳全額學雜費。
新學期起始日為每年2月1日(寒轉)及8月1日(暑轉),繳費截止日請見當學年行事曆。
問題:續休要何時辦理?
答:要續休的同學,須在註冊繳費截止日前完成續休手續。
若有其他退費相關疑問,請聯繫本校會計室:02-2861-0511#15702
※請注意,男生如果辦了休學,可能會收到兵單。若收到兵單,就必須去當兵※